去年八月某一天,我在廷廷某則PO文底下留言,內容大概是:廷你真的好有才華,我超級喜歡你寫的歌詞!我是補習班國文老師,常常把你的詞放到我的講義裡喔!用你寫的歌詞教學生修辭感覺特別幸福哈哈。希望你一直保有創作的熱情,帶給我們這麼棒的作品...... 反正就是留心安的,壓根不認為廷會按讚或真的看過。
沒想到後來9月28日的高雄簽唱會,輪到我簽名的時候,我只說了:「廷廷,我好喜歡你寫的詞,我上課......」
他就馬上接下去說:「我知道!!妳是國文老師,妳上課跟學生講修辭的時候會用我們的歌詞舉例!妳私訊跟我說過這件事!」
(其實我沒有傳私訊給廷啦哈哈,而這段話早就淹沒在幾百則留言裡最不起眼的角落)
會不會太誇張!!當場真的眼眶泛淚T_T 被偶像記得是多麼幸福的一件事~害我好猶豫明天的簽票會要不要送廷廷一本我的國三複習講義(衝刺版,只有60幾頁XD),覺得自己編寫得那麼用心,把歌詞瘋狂置入,應該要給Mr. SUPERHERO過目一下啊!可是這樣會不會太厚臉皮啊......Q_Q